公司注銷稅務登記辦理事項
辦理條件
納稅人發(fā)生解散、破產、撤銷以及其他情形,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,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,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;按規(guī)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,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,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。 納稅人因住所、經(jīng)營地點變動,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,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、注銷登記前,或者住所、經(jīng)營地點變動前,持有關證件和資料,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。
二、所需資料
(一)納稅人應提供主表、份數(shù):
《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》,1份(文書編號:210321)
(二)納稅人應提供資料:
1.《稅務登記證》正、副本
2.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及復印件
3.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被吊銷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(fā)出的吊銷決定及復印件
納稅人辦理業(yè)務的時限要求
納稅人發(fā)生解散、破產、撤銷以及其他情形,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,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,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;
按照規(guī)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,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,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; 納稅人因住所、經(jīng)營地點變動,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,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、注銷登記前,或者住所、經(jīng)營地點變動前,持有關證件和資料,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;
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,應當自營業(yè)執(zhí)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,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; 境外企業(yè)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、安裝、裝配、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,應當在項目完工、離開中國前15日內,持有關證件和資料,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。
辦理程序
申請人依法提出申請,主管國稅分局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受理、審核、批準(決定)。
五、違章處理
納稅人未按照規(guī)定的期限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,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,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前,要按規(guī)定繳銷發(fā)票領購簿、未用完的空白發(fā)票;結清應納稅款、滯納金和罰款。
(二)一般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的,要按規(guī)定繳銷金稅卡、IC卡和讀卡器,涉及其他稅務資格的也要按規(guī)定程序進行取消。
(三)納稅人有在查案件或違法違章案件的,必須辦理結案后才能辦理注銷登記。
(四)企業(yè)所得稅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,應先辦理當期企業(yè)所得稅匯算清繳,也應向主管國稅分局申報清算所得并依法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。
(五)實行網(wǎng)上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應報送本年的紙質申報資料。
400-666-8052
134248048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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